'; } else{ document.getElementById(PLTS[cur1].portletId).innerHTML=response; } } catch(e){} var regx=new RegExp(' 一、办理审批手续 1.学生填写《学生保留学籍申请表》; 2.学生将填写完毕的《学生保留学籍申请表》、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和学费发票原件等材料交给所在二级学院教学秘书; 3.教学秘书到财务处核查学生缴费情况,涉及费用未交清的学生必须结清费用才可进入保留学籍审批流程,涉及退费的由教学秘书办理退费; 4.二级学院审批同意后,教学秘书将相关保留学籍材料交教务处; 5.教务处审批后将结果通知办理保留学籍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通知有关学生并将相关退费材料交财务处办理退费。 二、办理离校手续 学生持《学生离校手续单》到有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各部门办公地点如下: 部门 办公地点 联系电话 财务处 中德楼B楼105室 57131726 后勤保障处 事务楼121室 57131173 安全保卫处 事务楼109室 57134081 图书馆 图书馆读者服务部 57130288 学生处 中德楼A楼201室 57131725 园区办 生活园区9号楼110室 57131333*2207 团委 事务楼113室 57131419 三、领取保留学籍证明 学生办理离校手续后,将《学生离校手续单》交所在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并领取保留学籍证明。
学生保留学籍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17-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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