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注册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03-14      访问次数:

一、总 则

(一)为加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办学秩序,适应学校教学管理改革的需要,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bet365提款到账时间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二)注册是学校对学生在校学习资格的认定,是对学生学籍有效性的认可。

注册分为入学注册和学期注册。入学注册是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入学报到、注册、取得学籍的一种手续;具体按照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学期注册是取得学籍的学生按学院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学期登记、取得新学期学习资格的一种手续。

二、学期注册

(一)学生必须在每学期开学3周内办理学期注册手续。已办理暂缓注册手续的,以经核准的允许延期注册的截止时间为准。

(二)学生办理学期注册手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有bet365提款到账时间学籍;

2.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

3.按规定缴清学费。

(三)学生凭学生证到所在二级学院办理注册手续,加盖学生证注册章。未加盖注册章的学生证,不能作有效证件使用。

(四)已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者减免学费手续的学生,缴清剩余费用后,经学生处和财务处确认,可以注册。

(五)学生在休学和保留学籍期间不需办理注册手续;期满按规定办理复学手续之后,再按本办法办理注册手续。

三、暂缓注册

(一)不能如期注册的学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应在每学期开学3周内向所在二级学院申请暂缓注册。

1.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正在按照国家政策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者减免学费等手续;

2.因事、生病请假或其它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注册者;

3.未按学校规定缴清学费者;

4.学校认可的其它原因。

(二)暂缓注册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半年。

(三)学生申请暂缓注册,应填写《暂缓注册申请表》(附件一),交所在二级学院审批,教务处核准。

(四)办理了暂缓注册手续的学生,在暂缓注册期间可以参加课程的学习和考核,但暂缓注册期内的考试成绩和学分不计入成绩单,学习记录不能查询,待注册后予以确认;暂缓注册期内不能参加选课、学校组织的社会考试及毕业实习答辩等教育教学活动。

(五)已经办理暂缓注册手续的学生,应当在被允许延期注册的截止时间之前,填写《学期注册申请表》(附件二),交所在二级学院审批,经教务处核准后,办妥补注册手续,恢复在暂缓注册期内已取得的成绩和学分。若在被允许延期注册的截止时间之前未能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的,按未注册学生处理。

(六)由暂缓注册转为注册的学生,从注册生效之日起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于未注册以前的教学处理,除了考试成绩和学分予以追加确认外,其他事项不再补确认。

四、对未注册学生的处理

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又无正当事由的学生,按照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44条第6款规定,按退学处理。

五、注册管理相关工作

(一)各二级学院在开学3周内将学生《暂缓注册申请表》上报教务处,教务处核准后将结果反馈给相关的二级学院。

(二)各二级学院在开学第4周将《学生注册情况汇总表》(附件三)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将全院学生注册情况反馈给有关职能部门。

六、附 则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校接受学历教育的各类全日制高职学生,解释权归于教务处。


附件一:暂缓注册申请表.pdf

附件二:学期注册申请表.pdf

附件三:学生注册情况汇总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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